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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吊和平操作规程及功课指示书

发布时间:2024-03-01 19:29:57 点击量: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

  3.2.4操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禁止与其他人员谈线钢丝绳的断丝、磨损、变形应符合国家规定。

  3.2.7各行程限位开关,链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3.2.8各按键指示完好,禁止带病开机,严禁撞车。

行吊和平操作规程及功课指示书

  3.3.1起吊板带与管材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地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板带与管材。3.3.2板带与管材起吊时,先将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3.3.3起吊板带与管材行驶时,需离地面20-30cm,确认不会遇到障碍物后,方可行驶。

  3.3.5行车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起吊板带与管材或钩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

  3.3.6工作停歇时,不准将板带与管材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阻碍操作应及时警告,严禁

  3.3.7放置板带与管材时,应缓慢下降,确认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倾斜、翻倒伤人。

  3.3.8由于横梁跨度有8米,起吊与放置时,应尽可能让行吊靠近横梁处来减少道轨的变形及安全

  3.3.11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通知相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的一般要求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

  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吊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起重机司机 1.1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 荷,要避免侧载。 1.2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 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 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 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3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 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 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 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4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

  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5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6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7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机司机 1、起重机司机要经过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3、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4、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5、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6、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要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

  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一致,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0、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2、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指挥人员 1、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3、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5、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7)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七) 一、一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栓溜绳. 4、起吊细长杆件的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凡沿长度方向重量均等的细长物件吊点栓挂位置可参照以下规定办理: (1)单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一端全杆长的0.3倍处. (2)双支点起吊时,吊点距被吊杆件端部的距离为0.21乘杆件全长. (3)如选用单,双支点起吊,超过物件强度和刚度的允许值或不能保证起吊安全时,应由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其起吊支点数和吊点位置. 5、物件起吊时,先将物件提升离地面10~20cm,对吊具栓,吊环,挂钩,编织绳套,绳卡等,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物件平稳时,方可继续提升. 6、放置物件时,应缓慢下降,确认物件放置平稳牢靠,方可松钩,以免物件倾斜翻倒伤人. 7、起吊物件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已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转弯处的内侧. 8、起重作业时,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担任指挥信号,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实现统一,并做到准确,宏亮和清楚. 9、起重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禁止其他人员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如发现起吊不良时,必须通过信号指挥员处理,有紧急情况除外. 10、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所涉及区域内和重物的下方,严禁站人,不准靠近被吊物件和将头部伸进起吊物下方观察情况,也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 11、起吊物件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在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物件,禁止吊拨埋在地下或地面上重量不明的物件.

  吊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吊车司机资格证书,掌握吊车构造,工作原理,操作和保养方法,熟悉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应遵守运输车辆司机的一般安全要求,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吊车。 2、使用吊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车的吊杆、各部销子、螺栓、钢丝绳接头有无松动、脱落现象。如发现缺陷,应修好后再进行工作。吊车应备用适用的灭火器。如遇漏电、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立即停车处理。 3、按照吊车的技术文件进行操作、检查保养,对自动控制及电器部分,需遵守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国家有关钢丝绳报废标准,经常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 4、吊车发动后要空载试运转,在吊装时,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司机与指挥密切配合按指挥信号操作,当信号不明或不清时,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不得肓目开车或起吊。 5、轮胎式吊车,作业前支腿应全部伸出,并在支撑板下垫好木板,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悬挂式的吊车,伸出支腿前应先收紧稳定器。 6、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若需调整支腿,必须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臂杆转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业中发现支腿下沉,吊车倾斜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放下重物,调整后方能作业。 7、吊车如需吊工件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吊车的允许起重量,工件应处于吊车的正前方,离地不得超500毫米,对于较长物件要防止摆动,缓慢行驶。 8吊车在起重额定负荷或接近额定负荷时,应将重物吊离地面200~ 500 毫米后停止提升,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衡性、绑扎的牢固性,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提升。 9、吊装工作场所应有足够的空间,要注意周围及上空有无障碍物。吊车在架空输电线路下工作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适当加大。吊杆、钢绳及吊件与带电线伏以下),夜间工作时,应有足够的照明。

  吊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作业前的检查确认 1.作好必要的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 2.对长期停止使用的葫芦式起重机,重新使用时,应按规程要求进行试车,认为无异常方可投入使用。 3.开始作业前应检查起重机轨道上,步行范围内是否有影响工作的异物与障碍物,清除异物或障碍物后才能开始作业。 4.检查电压降是否超出规定值。 5.检查操作按钮标记是否与起重机动作一致。 6.检查制动器制动效果是否良好。 7.检查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是否安全可靠。 8.检查起升、运行机构空车运转时是否有异常响声与振动。9.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10.检查吊装钢丝绳是否有故障与损坏。 三、电动葫芦吊安全操作规程 1.不得超载进行吊装作业。 2.不得将吊载在其他作业者头上通过。 3.不得侧向斜吊。 4.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车使用。 5.不得在正常作业中经常使缓冲器与止挡器冲撞,或达到停车的目的。

  6.不得在吊载中调整制动器。 7.不得在吊载作业中进行检修与维护。 8.不得在吊载有剧烈振动时进行起吊,横行与运行作业。 9.不得在吊载重量不清情况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业。10.不得随意拆改葫芦式起重机上任何安全装置。 11.不得在下列有影响安全的缺陷及损伤情况下作业:制动器失灵、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吊装钢丝绳损伤已达到报废标准等。 12.不得在捆绑不牢、吊载不平衡、易滑动、易倾翻状态下,重物棱角处与吊装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13.不得在工作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与被吊物的情况下作业。14.注意作业中吊载附近是否有其他作业人员,以防出现冲撞事故。 15.注意吊钩是否在吊载的正上方。 16.注意在狭窄的场所,吊载易倾倒的情况下,不宜盲目操作。17.注意作业中应随时观察前、后、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能。18.确认操作处于易见方位再进行操作。 19.确认手电门按钮标记后再操作。 20.确认吊具与吊装钢丝绳处于正常,没有挂扯其它物体时,再按动手电门按钮。 21.发现起重机故障时,应及时与安全维护人员取得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发现故障时要先切断总电源。

  行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本规程用于指导操作者正确操作和使用设备。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指导本公司行吊(吊板带与管材的操作与安全操作。 3.内容: 3.1 操作规程 3.1.1试车:在空载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部件。运行情况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应 灵敏、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1.2不得超过吊机所规定的起重重量使用,严禁沿梁方向斜吊、斜拉。 3.1.3应经常检查并及时发现吊机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3.1.4要做好车轮、轴承的润滑工作。 3.2 安全操作规程 3.2.1操作人员必须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操作。 3.2.2操作人员工作前4小时,严禁饮酒。 3.2.3不准无关人员开机。

  3.2.4操作者必须集中精力,操作时不准做与操作无关的事,禁止与其他人员谈线钢丝绳的断丝、磨损、变形应符合国家规定。 3.2.6吊钩无裂纹、无明显变形,紧固可靠。 3.2.7各行程限位开关,链锁保护装置完好可靠,紧停开关缓冲器,终端止挡器保护装置有效。3.2.8各按键指示完好,禁止带病开机,严禁撞车。 3.2.9吊机作业时,下面严禁站人。 3.2.10吊钩栓挂应牢靠,以防起吊过程滑落。 3.3 注意事项 3.3.1起吊板带与管材时,应保持垂直起吊,严禁用吊钩地倾斜的方向拖拉或斜吊板带与管材。3.3.2板带与管材起吊时,先将其提升离地面10-20cm,经检查确认无异常现象时,方可继续提升。 3.3.3起吊板带与管材行驶时,需离地面20-30cm,确认不会遇到障碍物后,方可行驶。 3.3.4吊机挂钩应根据板带与管材大小,正确合理选用挂钩。 3.3.5行车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放置关闭位,起吊板带与管材或钩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 作岗位。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为加强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减少和避免吊装伤害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吊装作业分级、分类、作业安全要求及《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吊装作业。 3.职责 3.1 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工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3.3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4.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上进心,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5.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 5.1 起重吊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40t,为三级吊装作业。 5.2吊装作业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小型作业. 6.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6.1 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机关规定。 6.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t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件。

  6.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物体,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物虽不足球场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6.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审查,报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7.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7.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了资质确认. 7.2 派工单全、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7.3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人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了安全检查确认,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7.4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 7.5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的安全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定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 GB 16179R的规定。 7.6 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雷雨,暴雨,及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 行车前检查: 7.7 厂内吊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厂内交通安全管理标准》和“安全生产守则”。 7.8 行车前应检查行驶证、驾驶证等行车所必须的各种证件等,不准无证驾车行驶。 7.9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7.10有转向助力器装置的起重机,严禁熄火滑行,气压制动的起重机和运行吊车,在下长坡时不准熄火滑行。 7.11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刮碰臂架。车上人员的头、手、脚等肢体不得伸出车外。 7.12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7.13汽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安全规程,并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精力应集中。 2.使用前应遵从五项原则:一戴,二穿,三选,四检,五试 2.1戴:正确佩戴安全帽 2.2穿:穿上完好的手套,必要时穿上钢头劳保鞋 2.3选:选择适当规格的吊机,选对适配料框的挂钩和吊带 2.4检:开车前认真检查各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2.4.1 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检查轨道、车梁走行机构完整,机械无损伤,如有异常,不允许使用。 2.4.2轨道上的止挡器无变形、破损、松动、缺陷。 2.4.3车轮踏面和轮缘无明显的磨损和伤痕。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2.4.4钢丝绳检查: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正常缠绕。钢丝绳无扭结,小滚筒安装固定良好,钢丝绳无灼伤,无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腐蚀、缺陷,断丝根数不超过标准,无整股折断。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4.5吊钩无裂纹或变形,轴承回转灵活、平滑,吊钩螺母锁紧装置

  良好;挂钩各联结件无裂纹或变形,联结良好;吊带无严重磨损和断股。 2.4.6滑轮回转平稳、灵活,轮槽无明显的磨损,轮缘完整、无缺陷。 2.4.7电气设备系统绝缘电阻合格(≥0.5MΩ),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2.4.8控制盒和控制线都保持完好,无破损和断裂。 2.4.9操作人员应在使用前认真做好以上各项的检查,若不能自行检查的项目,应当找相关的维修保养人员代行检查。 2.4.10在以上各项检查中若发现任何的故障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的维修人员,待故障问题解决或更换合格的吊料器材后方能使用吊机进行作业。 2.5试: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5.1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升降和运行。 2.5.2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上极限位置距卷筒≥50mm。 2.5.3运转时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2.5.4制动器及控制系统功能可靠,动作灵敏。 2.5.5按钮联锁装置功能可靠(即同时按相反按钮失效)。 2.5.6试车过程中发现吊机存在异常时,应马上停止开动,并向维修人员反映情况,待问题解决并确认可以操作后才能使用吊机进行工作。

  汽车吊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公安和安全部门考核获得安全操作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动用起重设备。2.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出车前,检查各部件是否正常,特别是操纵系统、信号、刹车机构以及起重系统的吊杆、吊钩、钢丝绳等,一定要可靠,否则禁止出车。 4.在起吊前,必须选好地形,支好千斤,了解起重物件重量、形状结构后,方可开始工作。 5.车、履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运行或转动时,应将机身先垫平。 6.吊车作业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动作(起钩、起杆或回转等),液压吊除外。 7.吊车作业时,应使钢丝绳呈垂直状态。严禁歪拉斜吊以及牵引物件。 8.严禁吊埋在地里,固定在地上或冻住的物件,需要吊出时,必须完全挖出或采取措施后方可起吊。 9.吊车在作业时严禁在吊件下面站人。 10.吊车起重量不准超过额定负荷,对辨不清重量的物件,应向有关 人员查明,确认无误后再行操作。吊起重物离地面20公分时,按顺序检查轮胎、千斤的稳固性、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11.吊车司机在起吊过程中,要听从起重工的指挥,做到慢起轻放。

  起重工发出的信号与规定不符时,司机有权停止操作。 12.在起重作业中,无论任何人发出停车信号或危险指令时,司机都应该立即停止作业,待问明情况后再行工作。 13.吊车起杆时,其角度不准超过750。吊车吊物件行驶时(解放吊车禁止作业),吊杆角度不准超过500。被吊物重量不得超过吊车最大负荷四分之一。严禁在有坡路面、凹凸不平及泥泞路面进行吊物行驶。 14.不准利用吊车吊人。严禁用人当配重,用吊杆当梯子使用。15.吊车操纵室内,严禁无关人员入内或超吊,并禁止放置妨碍作业的物件、物品。 16.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雾天气,禁止在室外作业。 17.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在雨、雾天工作时,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严禁在输电线下作业。 起重臂与输电线.如用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重物时,必须由专人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允许的起重量总和

  编号:FS-QG-77303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Safe operation regulations for hoisting worker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

  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 掌握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能严格遵守执行,方能进行操作。 二、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先做到: 1)了解起重机电源的供电情况,是否有临时断电检修情况; 2)确认起重机轨道上无人以及其它障碍物; 3)确认起重机上无人以及遗留工具和其它物品; 4)轻轻旋开手柄控制器上端红色按钮,按下启动开关,必要时进行电铃警告,同时检查和确认方向控制按钮与操作方向保持一致; 5)进行空载和负重试车,检查制动器、限位器、钢丝绳等,确认无任何异常情况后再进行正常使用; 6)必须注意被吊起的重物,不得超过本台设备的额定起重量; 三、操作人员必须面对吊钩操作,确认钩挂正常后方能进行操作,但对任 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按下红色急停按钮使其停车。 四、起吊重物时应先逐渐把钢丝绳或吊带拉紧后,再用正常速度起吊重物; 移动和升降时,要保持所吊重物的平稳性,做到稳起稳落。 五、吊起重物时,必须在垂直的位置,吊钩与地面的垂直夹角不得超过3 度;不允许利用移动大车、起重小车或电动葫芦来拖动重物; 六、不准在吊起重物的情况下调整制动器。 七、严禁频繁使用点动方式操作控制按钮;不准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方向的 操作按钮;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二台起重机。 八、起重机运行时,严禁用吊钩载运人员;吊运过程中,被吊物件的高度 要高于地面设备或其它物件0.5m以上;同时操作人员禁止将起吊重 物从人头和设备上方越过。 九、当吊钩接近上升限位器,大、小车或电动葫芦临近终端或与同一跨轨 道邻近行车靠近时,速度要缓慢,不允许利用极限位置限位器或轨道 终端档板作为通常停车方式。

  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人员及劳动防护用品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特殊工况条件下佩戴口罩或是防毒面罩。 3、指挥人员、司机等操作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防止发生事故。 二、操作前的检查 1、检查起重作业场所所有人员,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帽。 2、检查起重作业场所现场,必须规范有序,地面整洁干净。 3、检查电源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器接地保护装置牢固可靠。 4、检查电器控制器,完好无破损,保证按钮灵活。 5、检查起重设备。起重机的吊钩无变形、保护扣完好;滑轮无缺陷;行车限载器功能正常。 6、检查钢丝绳、吊装带无散股、无磨损及无腐蚀等缺陷;钢丝绳断丝不超标、无整股折断等缺陷;钢丝绳压头和卷筒无变形、无松脱、无跳槽。 7、检查交接班记录,查看上一班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试车 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在确认灵敏准确、安全可靠前提下,方可正式开始吊装

  作业。 四、吊装作业及注意事项 1、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负荷达到最大重量时),应在吊离地面0.2米后,将所吊重物放到地面或是承载支撑物上。重新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2、起吊前,必须确认需吊装物品的实际重量,绝对不允许超重起吊作业。 3、行吊在空载运动过程中,不能将钢丝绳及吊带悬挂于吊钩上移动。 4、起重机起动时要平稳,要保持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5、起重机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提前降低速度,缓慢制动,下落起吊物件。 6、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逗留,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7、同一跨度内,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大于1.5m的距离,以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8、在特殊情况下,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时,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负荷。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规定为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5%。 9、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2m以上,如要超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

  吊装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 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的相关规定。 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缆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 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Bwin必赢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HG 23011的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缆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吊车工须经过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份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吊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0”位转到第一档。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Bwin必赢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超过2米。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穿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吊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7、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击或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 后应塞垫块卡牢。 1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9、龙门吊安全操作按本规程执行。行驶时注意轨道上有无障碍物;吊运高大物

  吊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范围、定义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使用于蓝鲸船施工过程中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 定义:指蓝鲸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船吊、履带吊、克令吊进行的起重作业 安全管理内容。 二、起重设备基本要求 1)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2) 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 3) 起重作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正确穿戴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三、起重作业的准备 1) 指挥人员了解吊装方案及吊物的重量、形状、工作环境,并做好人员配备工作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执证上岗。 2、工作前应对吊车的主要部件及各个装置进行认真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对长时间停止使用或新装吊车,在使用前应时行试车,并认真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能使用。 4、开车前,必须发出鸣报,起吊过程中,吊物下方严禁站人或行人通过,作业中突然断电,应把所有控制器扳置零位。 5、操作者,必须面向吊车,并注意观察吊物,发现危急情况时,应马上发出避让信号,并停止操作,紧急处理。 6、严禁同时操作两个以上控制器(按键),不准将吊物长时间停挂在空中。 7、下雨天不准露天起吊操作,以防触电、打滑等事故发生。

  8、坚持做到“十个不准吊”原则,即: (1)、指挥信号不明或多人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捆扎不牢不吊; (4)、吊物上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物件埋在地下不吊; (7)、歪拉斜吊不吊; (8)、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 (9)、物件下有人不吊; (10)、照明不足不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要求 1、熟识和掌握装吊工一般知识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 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 合格者,方可独立操作。 2、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 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 等。 3、掌握和检查所使用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是否完 好,方可使用。 4、检查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用电规定, 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5、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措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6、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7、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起重作业 1、起吊重物件时,应确认所起吊物件的实际重量,如不明确时,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 2、栓挂吊具时,应按物件的重心,确定栓挂吊具的位置;用两支点或交叉起吊时,吊钩处千斤绳、卡环、起重钢丝绳等,均应符合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3、吊具栓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钢丝绳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钢丝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以麻袋、橡胶等物;起吊长、大物件时,

  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者应具备机械和电器操作知识,身体健康,熟悉电动葫芦结构,使用性能,安全规程,并经岗位培训,持证上岗,操作时精力应集中。 2.使用前应遵从五项原则:一戴,二穿,三选,四检,五试 2.1戴:正确佩戴安全帽 2.2穿:穿上完好的手套,必要时穿上钢头劳保鞋 2.3选:选择适当规格的吊机,选对适配料框的挂钩和吊带 2.4检:开车前认真检查各机械设备、电气部分和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重。 2.4.1检查行车各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尤其是检查主横梁连接处。检查轨道、车梁走行机构完整,机械无损伤,如有异常,不允许使用。 2.4.2轨道上的止挡器无变形、破损、松动、缺陷。 2.4.3车轮踏面和轮缘无明显的磨损和伤痕。检查车轮,不应有裂缝、压痕及磨损超限,上述缺陷深度超过3mm时,应立即更换。 2.4.4钢丝绳检查:钢丝绳是否在卷筒上正常缠绕。钢丝绳无扭结,小滚筒安装固定良好,钢丝绳无灼伤,无明显的散股、无严重磨损、腐蚀、缺陷,断丝根数不超过标准,无整股折断。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折断达19丝时,钢丝绳表面有明显磨损时,均应立即更换。

  2.4.5吊钩无裂纹或变形,轴承回转灵活、平滑,吊钩螺母锁紧装置良好;挂钩各联结件无裂纹或变形,联结良好;吊带无严重磨损和断股。 2.4.6滑轮回转平稳、灵活,轮槽无明显的磨损,轮缘完整、无缺陷。 2.4.7电气设备系统绝缘电阻合格(≥0.5MΩ),有可靠的保护接地(零)。 2.4.8控制盒和控制线都保持完好,无破损和断裂。 2.4.9操作人员应在使用前认真做好以上各项的检查,若不能自行检查的项目,应当找相关的维修保养人员代行检查。 在以上各项检查中若发现任何的故障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的维修人员,待故障问题解决或更换合格的吊料器材后方能使用吊机进行作业。 2.5试:在无载荷情况下,接通电源,开动并检查各运转机构,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检查和调整电动葫芦的制动器,均应灵敏准确、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2.5.1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升降和运行。 2.5.2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上极限位置距卷筒≥50mm。 2.5.3运转时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2.5.4制动器及控制系统功能可靠,动作灵敏。 2.5.5按钮联锁装置功能可靠(即同时按相反按钮失效)。

  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吊车工须正式培养训练,考试合格、并持有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工作。未经专门培训,未取得安全操作证者,不得单独操作起重设备。 2 开车前应对吊车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各运转部位、电气部份、防护保险装置必须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吊车工必须听从地面指挥,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执行。 4 工作中控制器的使用应逐档升级和减速,不得用倒车代替制动器、限位开关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5 运行中应将吊物走在安全通道上,遇有人时提前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的底部与地面不得超过1.5M。 6 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工作中应精神集中,两手不得离开操作手柄,以便随时停车。 7 运行中如遇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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