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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5 21:04:15 点击量: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13日16:30前之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线、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号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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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以及公司经营能力和业务发展情况,2024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2.32亿元、计划实现净利润3.79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目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中期分红方案的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为: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修改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10元/股调整为4.60元/股,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监事会对拟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对21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221股进行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2023考核年度(即第三个限售期)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拟注销的股份的数量计算准确,涉及回购注销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准确无误。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八)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的要求。同意对满足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18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0,3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25%。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进行关联交易有利于业务开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则、监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南、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修订了《募资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的《募资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43号”文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面值总额3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96万元,并于2020年7月31日实际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20〕008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39.50万元。2023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738.0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7.5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0,292.42万元(含累计净利息收入2,356.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20年8月18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铁道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03435、632219004、422。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的所有剩余资金及利息均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明细如下:

  注: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以及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累计获得存款利息收入及收益共计2,356.33万元,累计发生银行手续费0.31万元,即净利息收入为2,356.02万元。②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润尔于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开设的账户号为03435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金额为9,500万元。2023年9月25日,四川润尔使用其中的5,500万元开立6个月期的大额存单(该存单的账号为00038*6,该账户仅为存单账户,并非银行结算账户),前述大额存单存款到期后划入四川润尔账户号为03435的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1月27日,四川润尔与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于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签订协定存款合同,四川润尔在建设银行成都铁道支行开立专户的子帐户03435-0001继续作为协定存款帐户。③2022年12月1日,四川润尔与兴业银行成华支行就422专户签定通知存款协议,银行系统生成通知存款帐号326,该帐号为专户附属帐号,资金仍然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收支。

  因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及对现有技术中心优化升级,提升了研发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目前和未来一段时间的研发需求,同时为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公司原药自给能力、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经公司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暂缓实施并将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49.43万元变更用于“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润尔变更为重庆润尔,实施地点也由位于四川省简阳市的成都市空天产业功能区化工集中区(即平泉工业园区)变更为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煤电化园区。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6日在深交所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23-086号、2023-087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事项尚待提交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2024年1月4日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在深交所披露相关公告,公司公告编号:2024-002号、2024-00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2,000吨高效、安全、环境友好型制剂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年产50,000吨水溶肥料(专用肥)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2023年,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号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0,3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25%。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需在相关部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后方可上市流通。上市流通日期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21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3月17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2021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3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54元/股。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共计向208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48.373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4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9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2年3月26日届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0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7,907.00 股,回购注销174,382股,回购价格由5.54元/股调整为5.32元/股。并于2022年7月8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工作。

  2023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3年3月26日届满,此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5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28,299.00 股,回购注销572,530股,回购价格由5.32元/股调整为5.10元/股。并于2023年7月26日完成了回购注销工作。

  前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5日、2021年3月18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2022年4月15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7月8日、2023年4月18日、2023年5月10日、2023年7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40%。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3月26日届满。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1、公司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解除限售的条件中的任一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不得解除限售的条件中的任一情形。

  3、公司2023年实际达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为100.61%Bwin必赢,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1)178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100%;

  (2)5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80%;

  (3)5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50%;

  (4)8名激励对象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0%;

  (5)3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8.65万股, 2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67万股,合计共38人放弃认购62.317万股。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授予人数由224人调整为20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10.69万股调整为548.373万股。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8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60,39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425%。具体如下(单位:股):

  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所获的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转让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经营需要,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接受关联人四川依贝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依贝装备”)的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预计2024年度采购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四川依贝装备成立于2021年8月26日,从2021年四季度开始经营。2023年公司给依贝装备的交易情况如下: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试验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租赁;林业机械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住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2栋1楼2号

  成都松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依贝装备55%的股权,四川创桥汇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依贝装备45%的股权。

  公司董事何颉先生任依贝装备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公司与依贝装备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协议。

  依贝装备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为一体的针对丘陵地区的工业级新能源农林设备品牌运营商。主要产品为园林绿化、果树修剪机械。

  园林园艺机械工具在苗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园林养护、果树等经济林木管理等方面应用广泛。

  公司在农业用药市场和非农业用药市场都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目前有超过5000个经销商,销售网络覆盖了国内的省会城市、大部分市(州)及部分县(区)。公司通过与依贝装备合作,可以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服务内容,从而促进公司的产品销售,增强公司在行业的竞争力。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Bwin必赢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经表决,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已于2024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公司定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裁何颉先生、财务总监杨磊先生、独立董事何云先生及董事会秘书颜铭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报告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3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 32,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786.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13.96万元,并于2020年7月31日实际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验〔2020〕0081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经2023年12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2024年1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光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除已使用664.53万元募集资金外,剩余的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549.43万元投资至公司二级子公司重庆润尔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原药及中间体合成生产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暂缓实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77.5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0,292.42万元(含利息)。

  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因此部分募集资金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安排,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董事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意见,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网()的《国都证券关于国光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0万张,发行总额 32,000万元。2020年8月19日,公司32,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26日。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国光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545,449股。

  (二)因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公司注册资本金发生变化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计向344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758.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24年3月13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2024年3月2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届满,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1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0,221股。

  上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和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金由434,890,053元增加至442,882,281元,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本总数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12月修改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决定将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修改为由七名董事组成。

  鉴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备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四川国光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农资”)、四川国光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光园林”)因业务需要,拟继续租用成都松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尔科技”)办公场所、厂房、员工宿舍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三年(即:2024-2026年),租赁的房产面积共计19,086.24㎡,租赁费用382.83万元/年(租赁面积和租赁费用均与2023年相同)。

  松尔科技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昌绪先生之子颜亚奇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松尔科技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8票同意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4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也不涉及其他安排。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

  7、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颜亚奇持有51%的股权,陈润培持有 8.64%的股权,颜昌绪持有5.8%的股权。

  (二)松尔科技成立于2002年11月27日,近年来的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为515.74万元、净利润为265.31万元,截止2024年2月28日的净资产为905.87万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松尔科技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公司子公司国光农资、国光园林等根据实际经营情况,2024-2026年度拟继续租赁松尔科技的办公场所、厂房、员工宿舍等房产面积共计19,086.24㎡,租赁费用382.83万元/年。

  上述租赁价格系参照松尔科技向其他非关联公司租赁物业收取的租金标准,并结合标的物业的面积、位置及配套条件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2021年及2022年松尔科技将厂房出租给其他非关联公司的租金标准为厂房23元/月·平方米(厂房内有行吊的为25元/月·平方米),办公楼15元/月·平方米。松尔科技向公司出租的厂房和办公场所与出租给非关联方的租金标准一致。

  公司注册地位于简阳市平泉街道,距成都市区较远,且公司一直没有自有物业的总部办公场所,而松尔科技位于成都市区近郊龙泉驿区,交通方便,满足公司总部办公条件,公司自2008年以来租用松尔科技场地,用于总部办公和中转仓储。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度租赁面积为19,086.24㎡,租赁费用为382.83万元。租期满后,拟继续租赁,租赁面积和租赁费用与2023年度一致,均保持不变。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现实需要及未来发展做出的必要的决定,是公司正常业务活动和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的增加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在满足业务发展需求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的发生,尽量控制、减少与前述股东之间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金额。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年初至本披露日公司与松尔科技已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34.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情况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表决,全体独立董事通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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